湖北省药品两网建设让农民用上方便安全药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0/12/13浏览次数:6895
[center]湖北省药品两网建设让农民用上方便安全药[/center]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把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监管,保证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当成落实“三农”问题的一件大事来抓,制定了实现农村药品市场无假劣过期失效和霉烂变质药品;无无证经营药品、器械;无超范围经营药品、器械和保证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基本规范,各种违法经营、使用药品的行为得到基本遏制,农村用药安全有效得到基本保证等的“三无”和“三个基本”的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目标。   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是农民获取药品的主要渠道。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市场为导向,以GSP认证为契机,积极引导城市药品流通资源向农村延伸。该省以药品经营企业和基层卫生机构为基础,通过直配制、代购制等形式,规范农村药品购销渠道,合理布局药品供应网点,建立健全药品供应网络。   通过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备案表制度,鼓励乡(镇)卫生院、行政村卫生室以“一点两用”模式设立药品零售点,还积极推行药品专柜建设。在药品供应方式上,采用直配式和代购式两种方式进行药品集中配送,从源头和终端全过程保障了药品质量,低药品经营成本,平抑了农村药品价格。   截至2005年8月底,全省101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了药品供应网络的建设,覆盖率为100%;1108个乡镇有1106个乡(镇)完成了药品供应网建设,覆盖率为99.8% ;27131个行政村有23512个村完成了药品供应网建设,覆盖率为86.7%;另有14个县(市)参加了全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   此外,湖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了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制度,全省聘请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11087人,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实现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全覆盖。该省通过媒体公布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方便了广大群众举报假劣药品案件,把药品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全省农村最基层、边远山区、边缘角落。   该省各县、市积极探索药品监督的新方法,实现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单部门监管,向以政府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企业内部监督为主导的全社会监管的转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阳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邻近的江西省武宁、修水、瑞昌和省内的咸宁、通山、蕲春等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打击假劣药品联防互动协议,相互协作,构建药品监管联防网络。潜江市引入全社会力量进行药品监督,他们在车站、码头、公园、人群相对集中的地方开展药品知识宣传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安全用药意识,使安全用药家喻户晓,营造全社会“关注用药安全,了解用药安全,支持用药安全,配合用药安全”的良好氛围。截止8月底,全省通过药品监督网络发现并查处的假劣药品案件242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