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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省工商局联合印发了《湖北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标志着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1〕195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食药监办〔2011〕80号)要求,今年下半年,国家相关部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估。为扎实做好我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检查评估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国家相关部局联合检查评估组的验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联合印发了《湖北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的目标任务、检查评估对象及实施机构、检查评估的内容及标准、检查评估方式与方法、检查评估工作安排、工作要求等6个方面内容。根据工作安排,8月中旬前,各地将形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8月下旬,省联合检查评估组赴各地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估。9月,根据全省检查情况综合分析,形成《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报告》和工作总结,上报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消息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