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宝药业有限公司被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3/03/26浏览次数:3230
分享到:

      湖北美宝药业有限公司因使用劣质原料药生产药品,受到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第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3月18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湖北美宝药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丽芬、总经理方少纳列入药品安全"黑名单",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布日期自2012年4月6日至2014年4月5日。据了解,这是《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后,湖北省首例违法入"黑"案。

(消息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