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法治湖北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3/05/13浏览次数:2822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意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确定为全省法治建设七个试点单位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法治湖北建设推进方案》,近日,省局印发了《法治湖北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法治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方案》按照法治湖北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以依法行政为基本准则,以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法治意识和能力为着力点,力求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法治化水平。具体目标是:规范有序的法律学习培训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并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法律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高效,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升;监督机制基本完善,执法监督效能明显提高。
《方案》制定了五大项18小项工作措施,对每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确定责任部门,明确工作要求,确保试点工作圆满成功。五项推进措施,即强化学习培训,增强法治意识;强化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强化法制建设,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强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监督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省局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专班。省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并抽调能力强、素质高的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要稳步实施,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上下联动,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措施,扎实开展试点工作。
(消息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