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元旦春节廉政提醒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4/12/29浏览次数: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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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持续扭着纠“四风”问题不放松,在做好节假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营造文明、和谐、清廉、俭朴的节日气氛,现对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作下以廉政提醒:
  1.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有计划慰问困难家庭和老干部除外)。
  3.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有计划走访困难家庭和老干部除外)。
  4.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津贴、补贴或者实物。
  5.严禁在节日期间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6.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7.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用公款安排年终聚餐、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9.严禁公车私用和擅自驾驶公车或用公款租赁车辆,节日期间除公务用车外,公车一律入库停放。
  10.提倡勤俭节约,合理消费娱乐,控制节日开支。
  11.离开武汉市要按规定报告,节后要按时上班。
  12.自觉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树立良好形象。

(消息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