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报废资产回收商的公告
来源:资产部发布时间:2018/07/17浏览次数:19201

我院现有一批固定资产需要报废处置,部分为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特征集回收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收商报名资格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获取资料时间及方式
    1、获取资料时间:2018年07月18日起至2018年07月20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时~11:00时,下午1:30时~4:00时。
    2、资料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三、资料递交时间
    1、资料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07月27日上午8:30时~11:00时,下午1:30时~4:00时。
    2、资料必须按评分标准的顺序装订、加盖公章后密封递交。
    四、联系事项
    名  称: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武汉市高新大道666号F区F2栋2005室
    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027-8770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