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通知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0/12/13浏览次数:9441
[center]省局通知[/center]
    根据省局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贯彻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按照财政四项制度改革的要求,为了保障工作所需经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地应按照财务月度报表的要求,组织好辖区内的月度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6月份的月度报表务必于7月15日前报省局由财务处汇总。
    二、根据各药检所去年药品抽验完成的工作量,今年已预拨部分药品抽验经费到各所;根据工作所需,新增各市、州、直管市局药品快速鉴别经费,各县级药品快速鉴别经费在去年基础上有所提高,两级经费均已拨付。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药品抽验项目经费的使用要求专款专用。
    三、为了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按时缴拨预算外资金,提高预算外资金利用率,各地在上缴预算外资金的同时必须上报经费缴拨明细表﹙表格附后﹚,省局在每月中旬将下拨经费明细表反馈到各地,以利于加强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