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布地奈德鼻喷雾剂等41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0/12/13浏览次数:9572
[center]关于布地奈德鼻喷雾剂等41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center]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1号)的要求,经我局审定,布地奈德鼻喷雾剂等41种药品(其中化学药品15种,中成药26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现将药品名单(附件1)及其说明书(附件2)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本通知后,要尽快将有关事宜通知本辖区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即可对上述41种药品进行非处方药品种的审核登记工作。审核登记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02年非处方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办〔2002〕19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