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督检验能力建设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2/08/21浏览次数: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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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系统"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强化检验体系建设,强化检验能力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建成国内一流、覆盖全面的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平台。
  《规划》提出,打造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体系,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基础,实现"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资源共享、协调高效"。在省一级,依托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整合省内相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新建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生物制品检定所、新药审评中心,建成国家级区域性检验中心。在市一级,全面完成17个市州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实验室的改扩建工作,同时,根据全省经济发展战略、区域食品医药经济发展规模、人口数量等,选择部分市州建设省级区域性检验中心。在县一级,设立食品药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技术用房,配备食品药品快检车和快检设备。
  《规划》提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仪器设备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展检验范围,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升检验监测能力。提升药品和药用包装材料质量安全检验能力,对《中国药典》2010年版以及现行有效的国家药品标准规定项目的检验能力,省级达到100%,市级达到85%以上,省级区域性检验中心达到90%以上;对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检测能力,省级达到95%;对国家已建立的药品快速检测方法的检测能力,县级达到80%以上。提升生物制品批签发检定能力,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检定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实行批签发检定的生物制品的检验能力,省级达到100%。提升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对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项目的检验能力,省级达到90%以上,市级达到70%以上,省级区域性检验中心达到80%以上;对国家已建立的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快速检测方法的检测能力,县级达到80%以上。
  《规划》要求,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工作计划及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机制保障,树立全省"一盘棋"的大局观,推进《规划》的顺利实施。加强制度保障,建立《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制度和终期考核方案,适时开展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价、督导,对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踪。加强经费保障,立足自身,争取外援,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加强人力资源保障,建立全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技术支撑体系专家库,实行重大科研课题的专家论证制,提高《规划》实施项目决策的科学性。


(消息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