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3/05/27浏览次数:2583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各直属单位党委(党支部),局机关各党支部: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和《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0]22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现就在全省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是党的十七大部署的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重要活动之一,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在全省系统组织实施这项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切实履行职责、勇于争创一流业绩,激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对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对于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推进党建工作更好地服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省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实践载体和重要任务,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加自觉的行动,积极投身于创先争优活动之中,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正确把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筑牢坚强堡垒、打造先锋队伍、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主题,以“建六型机关,创文明单位,做人民群众健康忠诚守卫者”活动为载体,坚持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出发,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强基层,抓党建、促业务,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要求。


  (二)具体要求


  1.模范履行职责,推动科学发展。各级党组织要以“筑牢坚强堡垒、打造先锋队伍、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主题,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国家局制定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各项工作措施,广大党员要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根据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及时了解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引导行政相对人依法生产和经营食品和药械,合理表达诉求。主动化解和排查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及时反应,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3.增强宗旨意识,服务人民群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切实转变作风。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解决群众困难;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4.激发创争活力,加强组织建设。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省直机关工委对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的生机活力,使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为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全省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主要内容。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任务,努力做到“五个
好”:一是领导班子好。各级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参与建六型机关活动;认真学习相关文化知识,成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能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党的宗旨,心系人民群众,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向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注重学习党的建设理论,先进性作用明显。二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三是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工作业绩突出。四是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作风正派,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步骤与方法


  全省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党支部建设为依托,以党员工作岗位为平台,搞好“五个紧密结合”,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即紧密结合建六型机关,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落实目标责任制,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创文明单位,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系统特色与特点,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阶段安排


  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和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创先争优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6月):各单位(部门)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按照省局党组的决定,对创先争优活动作出具体安排,搞好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具体计划,召开党员大会,公开承诺创争目标和具体办法,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2.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认真落实公开承诺的事项,掀起创先争优活动的高潮。2011年“七一”前,省局将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一次集中表彰。


  3.深化提升阶段(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新一轮的创先争优承诺活动,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2012年“七一”前,省局党组将对全省系统2010-2012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4.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系统总结回顾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研讨会、理论成果汇编、网站设置专栏等形式,集中展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总结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建立健全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方法


  1.加强调查研究。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多种方式,认真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分析成因,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针对性。把调研的过程变成宣传发动的过程,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群众性、广泛性。


  2.作出公开承诺。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具体计划,向党员和群众承诺创先争优目标和具体措施;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向党组织和群众承诺创先争优目标。


  3.领导督促点评。各级领导要适时对分管单位(部门)的党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督促整改提高。


  4.适时开展评议。各级党组(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5.评选表彰先进。省局党组将根据工作实绩,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适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全省系统各级党组(党委)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省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邹贤启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直属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协调指导,督办检查和日常安排,并加强对全省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工作。


  (二)运用典型引路。全省系统要充分运用报刊、简报、网站等媒介,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和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党员争当优秀党员,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省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采取召开座谈会、督促检查、适时抽查、年终考核等方法,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推广活动经验,发现先进典型,使创先争优活动贴近实际,突出特色,扎实推进,常抓不懈。


  (四)坚持统筹兼顾。要统筹处理好地方党委领导与系统指导的关系,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系。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积极主动汇报工作,争取所在地党委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联系和协调,积极配合地方党委开展活动。要坚持创在平时、争在平时、比在平时,将创先争优活动融入到基层党组织经常性建设中,渗透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个环节,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合理安排,统筹兼顾,为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组织保证。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