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7日,重庆市黔江区药品检验所一行6人来到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参观交流。在听取了恩施州所基本情况的介绍后,实地参观了实验室的整体布局,了解了仪器设备装备情况,随后,双方重点就药品检验工作、基础设施建设、资质认定和食品检验能力建设等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交流。在座谈交流中,双方表示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建立更加紧密的工作联系,定期交流信息、通报情况,相互学习借鉴,促进两地食品药品检验工作共同进步。   (消息来源:恩施州所)

    2012-05-09
  •      进入五月份以来,全国各地气温迅速升高,各种致病微生物易于滋生,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风险加大。为预防餐饮食物中毒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现发布2012年第1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一、餐饮服务单位应强化预防措施  餐饮服务单位是餐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餐饮经营中应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把原料采购关。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以及超过保质期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二是严把人员健康关。所有的从业人员都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凡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将其调

    2012-05-09
  •      按照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工作的通知》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省院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检验工作专班,制定应急检验工作方案,加强对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院上下紧急动员进入应急检验状态,从院领导到普通员工,从检验工作一线到综合部门,大家齐心协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设备缺等困难,做到安排有序、反应迅速、紧密配合。自4月21日开展铬超标药用胶囊应急检验工作以来,省院承担了对我省药用胶囊生产企业生产的药用胶囊、流通领域及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的胶囊剂药品中铬限量的应急检验工作。在检验工作中加

    2012-05-04
  •       2012 年 4 月28至29 日,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评审组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进行为期 2 天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首次现场评审。      本次现场评审,是恩施州所首次进行“双认证”,评审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进行,经评审组专家考评,认为恩施州所现行质量管理体系适合实验室资质认定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适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申报项目配置符合标准要求的仪器设备和设施,管理和溯源

    2012-05-04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  告2012年 第25号 关于严格实施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批批检的公告    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2年5月1日起,凡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购进的原辅料和销售的产品逐品种、逐批次严格检验(具体要求已另文通知),否则不得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   药品生产企业要对本企业2012年4月30日前生产并上市销售的胶囊剂药品限期进行铬限量检验,具体要求如下:(一)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本企业已上市药品的质量负责,所有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本企业已上市销售使用的胶囊剂药品逐品种、逐批次地进行铬限量检查,并向社会公

    201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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