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09/05/11浏览次数:387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委、省局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和践行科学检验理念,切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我所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对原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修订,并分三个层次进行了重新签订。
修订后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要求,指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制度,防止和克服不廉洁行为及不正之风现象发生;严格规范食品药品检验、技术审评、招录用人、基建工程和仪器设备物质采购等行为,不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3月27日,在我所四楼大会议室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会上,党委书记与党委成员、党委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逐一签订了责任书。会后,所纪委书记余庆斌带领纪委委员深入各科室,指导并督促科室完成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在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现场,余庆斌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是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的有效形式,希望大家在各项工作中一定严格遵守规定,管好自己并相互监督,守住党风廉政这条底线。
目前,我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签订工作全部完成,我们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将责任任务分解到全所每个干部职工身上、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上,在全所构筑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