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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宣贯《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促进全省药检系统加强能力建设,更好地为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省院于 10月7日~9日举办了全省药检系统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宣贯培训班。来自全省17个市、州药检所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省院相关人员共计140余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此次培训班特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疾控中心专家就《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食品检验工作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进行了详细的解析。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评审准则》的特殊条款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与原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不同之处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说明,同时还介绍了《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检验能力》。
通过培训使全省各市、州药检所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省院相关人员进一步了解了食品检验机构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熟悉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具体执行程序,较为全面地掌握了《评审准则》的基本要求和新增要求,对加强实验室管理体系建设,强化质量管理意识,确保检验数据准确可靠,规范药检系统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提升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消息来源:省院质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