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11月25日~26日,全国药品检验所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制订我国“十一五”规划的新形势下,药品技术监督检验系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邵明立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所长桑国卫院士做了题为《科学规划,求真务实,促进药品技术监督检验事业新发展》的工作报告。国家局有关司领导、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各口岸药检所及总后、武警药检所等41个药品检验机构的9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邵明立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药品检验

    2010-12-13
  • 关于召开全省药品检验所所长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药品检验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药品检验所所长工作会议的精神,总结交流2005年全省药品技术监督工作、研讨药检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模式,研究全省药检系统2006年的工作,决定召开全省药品检验所所长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各市州药检所所长一名,省药检所各科室主任(科长)1名。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5年1

    2010-12-13
  • 鄂食药监文[2004]8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加强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我局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附件: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的通知(略) 2、湖北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含连锁门店)验收实施标准 3、湖北省药品零售企业(含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

    2010-12-13
  • 鄂食药监文[2004]7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修订的《湖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运行程序拟从7月份开始调整为: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形式审查、技术审查,然后上报省局审批。具体开始时间,请各地根据自身条件情况,将实施计划书面报省局,省局认可后即可开始。条件暂不具备的待条件具备后再申请开始实施。在开始实施后,省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对多次出现不能保证检查质量的地方,省局将收回技术审查的委托。 附

    2010-12-13
  • 鄂药监文[2003]14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第251号令,《湖北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规范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举措。现就贯彻执行该《暂行办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城乡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包括医疗卫生单位向外延伸的医疗机构)都必须严格遵守该《暂行办法》。 二、根据该《暂行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及其授权,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目录备案管理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基层医疗机构配备药品,需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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