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3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黄华恩副局长带领局直属机关党委赵喜明副书记和局政策法规处李丹平副处长一行3人,代表省局“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所开展“四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我所党委书记鲍国华同志、所长陈维信同志、党办主任冯荧荧同志及“四五”普法工作人员参加了验收汇报会。     会上,鲍国华书记从建立组织,统筹规划、夯实基础,健全制度、高度重视,大力宣传、依法治理,改进工作共四个方面汇报了我所自2001年以来开展“四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陈维信所长作了补充。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有关

    2010-12-13
  •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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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nter]通 知[/center] 各有关单位:     和2005年版药典配套的药品红外光谱集第三卷已到,每册定价100元,请需要购买的单位和已预定的单位速到我所图书室购买,数量有限。 联系人:罗建群 电话:87826020 87826003 湖北省药品检验所办公室 2005.9.14

    2010-12-13
  • 关于进一步实施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进一步推动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进一步加大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的力度,将所有已批准上市的疫苗类制品纳入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05年10月1日起,对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型脑炎灭活疫苗、A群和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制品实施批签发;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所有预防用疫苗类制品实施批签发。   二

    2010-12-13
  • 国食药监市[2004]3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审核,认定《中国药品监管》等6份刊物为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见附件)。 《国外医学医院管理分册》现已更名为《医院管理论坛》,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共同核准,取消《国外医学医院管理分册》作为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资格,确认《医院管理论坛》(CN号:11-4830/R,广告经营许可证号:京海工商广字第0299号)为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

    2010-12-13
  • 国食药监市[2004]3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批行为,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秩序,保证全国所有审查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在2004年7月1日后通过SFDA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完成了“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电子政务系统”。现将启动和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电子政务系统”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一、从2004年7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通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电子政务系统”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受理和审批。同时,应保证药品

    201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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